BH-151輪椅車靜態(tài)穩(wěn)定性試驗機
靜態(tài)穩(wěn)定性的測定GB/T
18029.1-2008)(ISO 7176-1:1999
5 設施
5.1 硬質測試平臺:能放下一輛測試用輪椅車的平臺,平面度誤差不大于5 mm。
注:在測試平臺上標一些平行于和垂直于平臺旋轉軸的直線,將有助于輪椅車在平臺上定位。
5.2 調節(jié)裝置:用來調節(jié)測試平臺斜面角度的裝置。
注:如果測試平臺斜度的增加是無級的,當接近傾翻角時,斜度的增量應不大于1°/s。如果測試平臺斜度的增加是
級進的,每**不應過大,以免影響所測得傾翻角的準確性。
5.3 防滾動裝置:在測試時用來防止輪椅車或防翻裝置在斜面上滾動,但不影響輪椅車繞著相應的軸自由地旋轉傾翻的裝置。
5.4 防滑動裝置:在測試時用以防止輪椅車在斜面上滑動,但不影響輪椅車繞著輪子與測試表面的接觸點自由地旋轉傾翻的裝置。
注1:見附錄A。
注2:當斜面下端的輪子被制動時,在這些輪子下面安放擋塊的方法是不妥當?shù)模驗檫@樣會改變傾翻旋轉點。
5.5 限制傾翻程度的裝置:用來限制輪椅車在測試平臺上傾斜程度的裝置,此裝置不影響輪椅車的穩(wěn)定性,**制輪椅車過度傾斜或變形。
5.6 測量角度的裝置:用來測量測試平臺與水平面夾角的裝置,測量精度為±0.2°。
5.7 測試用假人:符合GB/T 18029.11的要求。
6 測試用輪椅車的準備
6.1 備測輪椅車應:
a)調整到生產(chǎn)商規(guī)定的配置;或
b)如果生產(chǎn)商無規(guī)定,調整到輪椅車的正常使用狀態(tài),包括安裝上扶手、腿托架和腳托等配件。
6.2 如果輪椅車是充氣式輪胎,則:
a)將輪胎氣壓充至輪椅車生產(chǎn)商提供的壓力;或
b)如果輪椅車生產(chǎn)商未提供充氣壓力,按輪胎生產(chǎn)商提供的充氣范圍充至*大值。
6.3 按生產(chǎn)商的說明調節(jié)駐車制動器。
6.4 取掉所有未固定的墊子。
6.5 如果在測試中電池有流出液體的可能,則用相同質量和質心的配重塊代替電池
輪椅車靜態(tài)穩(wěn)定性測試機